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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的建议(书面)
日期: 2015-02-09 来源: 作者: 【字体:

关于我市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的建议

徐瑛  刘军

 

大力发展养殖业已经成为我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在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威胁着城乡居民身体健康。为此我们建议加强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保障饮用水源及生态安全,净化农村环境卫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发展现状及污染防治情况

1.规模化养殖业发展现状

据农业部门统计,2013年新余全市共有登记备案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及养殖小区552余家,此外还有规模化养牛场41家,鸡鸭等禽类养殖场54家,其他28家。明显可以看出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养猪场为主,2013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生猪存栏总数约56.24万头(以生猪计),年出栏生猪235.77万头。

从养殖场(小区)空间分布看,渝水区有371家,分宜县有208家,高新区53家,仙女湖区43家。我市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大多位于城郊各江、河、湖、水库的沿岸。

2.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及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

畜禽养殖业污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污染水体,大量氮磷污染物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使原有水体黑臭,丧失使用功能。二是污染空气,影响养殖场员工和周围群众的身心健康。三是传播病菌,造成人、畜传染病的蔓延,严重时会导致疫情发生,给人畜带来灾难性危害。四是危害农田生态环境。高浓度的畜禽养殖污水流入农田,会使作物陡长、倒伏、晚熟或不熟,造成减产,导致土壤孔隙堵塞、板结,严重影响土壤质量。五是饲料中普遍添加微量元素和兽药的广泛使用,可能给环境带来重金属和环境激素污染。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防治问题,为解决规模化养殖场对重点水域造成的污染,对仙女湖及孔目江流域的养殖场逐步进行了专项整顿,要求沿江、沿湖1公里范围内的养殖场进行搬迁。目前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基本上做到了污染物干湿分离,市农业、环保、发改、财政等多部门积极为养殖场争取环保能源项目,共争取中央投资3283万元,建设了一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07年到2013年全市共开工建设标准化养殖场45家,实际完成26家。

根据环保部门统计,2013年我市规模化养殖场年排放化学需氧量约2890吨,排放氨氮约533吨,排放总磷185吨,分别是同年全市化学需氧量的13%,氨氮的20%,总磷的75.4%,其中氨氮为第二大污染源,总磷为第一大污染源。此外,按照养殖规模推算,我市规模化养殖场年产生粪便约22万吨,尿液及废水约182.5万吨。

二、我市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

调查发现,经过多年治理我市在畜禽养殖污染拍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业布局缺乏相关规划,选址不科学

由于认识和管理的不足,目前我市尚未对养殖业的产业布局进行研究规划,早期建设的养殖场未经科学规划、论证,场址选择、栏舍建设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据农业部门统计,目前处于禁养区内养殖户有150户,年出栏生猪97469头,其中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47户。不少养殖场直接建在村庄旁、河湖水体旁,噪声、恶臭严重影响周围人居环境,废水、粪便污染了水体、土壤。

2.经营者环保意识、养殖及治理手段不能适应生产方式的转变

多年来,我市传统畜禽业以家庭分散养殖为主,养殖废弃物可通过周围农田自然消化,形成了畜—肥—粮生态平衡体系。然而,随着规模化养殖业的迅猛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农牧脱节,最终导致了养殖业与种植业的分离,养殖者不种地,废弃物没有土地及时消纳,同时随着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化肥产量越来越大,价格越来越低,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都较方便,因而农业生产逐渐由农家肥转向化学肥料,畜禽废弃物这一宝贵的农业资源不能得到及时利用;由于认识不足,养殖场主未把畜禽粪便处理作为规模化养殖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列入养殖场建设计划,导致大量畜禽粪便、废弃物被随意堆放、丢弃,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根据调查,全市已建成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仅占全市生猪养殖企业的4.7%,全市已建与拟建沼气工程仅占我市规模化养殖场污水排放量的15%左右;规模化养殖场粪尿及污水处理率低,90%的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达不到环保要求,大量养殖废水、粪便直排河道,严重污染水体。

3.环境监管力度不够

长期以来,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长期滞后于养殖业的发展,缺乏相应的环境管理手段,现行的环境管理法规、制度和标准主要针对工业和城市污染,环保部门主要精力放在工业企业和城市;养殖企业点多面广地处偏远、隐蔽性强,环保部门应对农村环境问题缺乏相应的手段,客观上难以进行长期有效的监管;环保部门主观上对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也有畏难情绪,对畜禽粪便污染的监管和治理远没有对工业污染的治理那样重视、较真。

按照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规模化养殖场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但目前我市绝大多数的养殖场的建设没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环评审批,更没有进行污染治理设施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管理粗放。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编制了环评文件并通过环评审批的各类养殖场只有15家,仅占全市养殖场总数的2.38%;更为严峻的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家养殖场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4.政府对养殖业污染防治的扶持政策和技术指导不到位

这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政策制订环节上的脱节,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一直是农业部门的政策目标,各级农业部门都将畜牧业发展做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长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行,由于保护环境不是其核心职能,因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在其政策目标中没有得以充分体现。

二是相关部门对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技术支持不够,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推广适用环保技术,相反提出了一些脱离实际的技术方案,例如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划提出建设电解、渗透膜等投资高、技术复杂、运行维护难度大的工艺处理畜禽养殖污水,这在现实中难以实现。

畜禽养殖业关系国计民生和市场稳定,是微利产业(甚至经常出现周期性亏损),而进行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需要较大的投入,单靠企业自身投入难度较大,大多数养殖企业也缺乏相关的污染防治技术,因而需要政府部门在在资金、技术上予以扶持。

三、规模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对策及建议

笔者认为,对我市规模化养殖业污染进行防治,应从我市实际出发,借鉴国内外经验,以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废弃物资源化和综合利用为根本,以环境容量为基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实用、廉价为原则,合理规划、防治结合,强化管理,建设生态环保型的现代养殖业。针对我市规模化养殖业污染的特点和环境管理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部门协调,科学制定规划,合理调整布局,控制养殖规模,实现种养平衡

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主要涉及农业、环保、发改等部门,各部门应从总体利益出发,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目前我市划分的生猪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主要是依据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线条较粗,下一步建议有关部门在研究各地区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以及种植业土壤消纳能力的基础上,按照“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业合理的空间布局、养殖结构、控制养殖规模总量;鼓励发展种养结合、种养平衡的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立体农业,养殖场(小区)建设提倡与农田(水田、旱地)、茶(果、桑)园、养殖水面和山林统一布局,实行农牧、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努力做到粪尿就近消纳,减少污染物排放。

2.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法,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

一是严格规范新建养殖场的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环保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投入使用前,应报环保、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二是在特定区域内对已建养殖场要按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其环境功能区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整治,限期治理;三是对建设在环境敏感区内的养殖场要坚决搬迁、关闭;四是对畜禽废弃物污染的管理要依法纳入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中,实施畜禽污染物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适时开征规模化养殖排污费;五是对全市养殖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未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采取限期治理措施。

3.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全过程环境管理

养殖废弃物堆放应有固定场所和设施,对堆放场所应实现地面水泥硬化并加强管理和维护,防止畜禽废弃物溢流、渗漏、雨水淋失、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对畜禽废弃物用于直接还田的,应当经处理达到规定的无害化标准,防止病菌传播;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妥善处置贮运工具清洗废水。通过多种途径,实施“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粪尿分离”等手段削减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少处理和利用难度,为提高资源化水平创造条件。相关部门积极整合与建立完整的农业污染监测网络和控制体系。

4.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支撑,提高养殖业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减排水平

养殖污染的处理不能仅仅依靠某一方面的力量,需要养殖户企业和政府配合共同解决。一方面,养殖企业要增加污染治理投入;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和涉农财政资金渠道,把畜禽养殖业减排项目列入建设和验收的主要内容,逐步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投入,对于开展资源化利用和污染处理达标排放的养殖场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此外,政府部门还应充分运用税收、信贷、价格等经济手段,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农村畜禽养殖业主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政府有关部门应组织科学养殖、污染治理技术的学习和培养,加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环境友好型种养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力度。推广集约、高效、生态畜禽养殖技术,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推进秸秆养畜牧,积极推广生物发酵床清洁养殖技术。消纳土地充足的地区可采取堆沤、沼气处理、生产有机肥等措施,将粪污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周边消纳土地不足的地区,畜禽粪便可采用堆肥工艺生产有机肥,废水废液经工程强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积极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对使用有机肥料的农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制定鼓励生产、使用有机肥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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